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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環保問題成了大家極為關注的焦點。一時間,民眾對環保的情感,就猶如民族感情那樣凜然,那樣強烈。但是,在這正義之感的背后,我們千萬不能忽視理性,因為環保是“科學的環保”,而不是“沖動的環保”。否則,很可能我們本著良好的環保之愿,得到的卻是更大的破壞環境的效果,這實在是……。
近期,關于金光集團在云南造林項目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其中,是否砍樹成了問題的焦點。一時間,“砍樹就是毀林,就是破壞生態”的字樣充斥眼前。在這鋪天蓋地的非議聲下,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我們日常所用的家具、紙張不都是來源于木材,不砍樹行嗎?如果用其他非木產品替代,如鋼、塑料、布片等,那這些替代品難道就更環保嗎?再極端些,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破壞自然生態的,是不環保的!顯然,我們所談的環保是在人類更好生存基礎上的環保,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環保觀”,因此,環保實際上是個人類和自然的平衡問題。
我們再回過來看云南的事件。國家森林法將森林分成兩類:公益林、商品林。前者是以生態效益為目標,是承擔保護自然界的重任;后者是以經濟效益為目標,是為了生產木材或其他經濟、生活產品(如橡膠、香蕉等)。并且,商品林中除人工林外,也包含天然林。因為有些天然林密度稀疏、林分質量低下,其產生的氧氣量、水土保持能力等生態指標甚至遠不如人工林,經濟效益更無從談起。
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用“是否砍樹”這種類似于以往“好人、壞人”的簡單標準來衡量是否環保;而是要看“砍的什么樹”。如果是商品林,那就得砍,不砍我們怎么活?如果是公益林,那就絕對不能砍,誰砍誰坐牢!
事實上,根據云南省政府的報告顯示,金光集團在云南營造的70余萬畝人工林,絕大部分在荒地上造林(98%以上),一小部分是對低產商品林地的改造(1%左右),是增加了云南的森林覆蓋率,其對當地吸收二氧化碳、保持水土是正面貢獻的。所以,客觀地來看,金光集團在云南的造林項目對當地的環境保護是有正面貢獻的。
還有一點就著云南事件的話題,就是指標和采伐證,我們也不妨探討一下。政策規定,對商品林的使用,政府每年給予砍伐指標,但砍伐前須辦理采伐證。坐在辦公室里看,這條非常正確啊,便于城里的官員控制。但是,我們有無考慮過政策的面對者——農民的方便和利益嗎?有必要讓農民為了在指標范圍內的燒柴,而跋山涉水到縣城去花上幾十塊錢(當地人均年收入僅500多元)辦理采伐證嗎?實際上,全國農村普遍存在有指標不辦證的現象,“花那錢干嗎,又不拿去賣”。如果說有指標不辦證是“毀林”,那豈不全國都在“毀林”?而且“天天在毀林”。盡管此次云南省政府提出上門去為農民辦理,“以人為本”,出發點很好,但“治標不治本”,實施太難。山高路遠地方多,當地政府人員忙得過來嗎?勉強短期突擊,長期行嗎?為此增加的人力、物力成本等行政成本值得嗎?商品林類似于莊稼地,同樣是為了獲取經濟效益,為了提供人類生活資源,難道農民收割時還須每年向農業部申請收割證嗎?
因此,我們的政策要“以人為本”,關于農民的要“以農民為本”,而不是“以辦公室的為本”,要考慮到下層的現實操作性,要對林業進行分類管理,該緊的緊,該松的松,不要貪圖辦公室的方便而苦了基層百姓。
無論如何,環保和農民問題能引起那么多的關注,不能不說是我們社會的偉大進步;同樣,以上觀點的刊發,也表明了我們社會的民主進程,由衷地慶幸自己生在這個時代。但在民眾環保意識和民主意識的提高中,我們千萬不能忽視“科學”,不能忽視“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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