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羅興國
本報訊 記者7月31日在湖北省襄樊市中院獲悉,襄樊市一帆紙業有限公司為取得競買破產企業資格,在其賬戶上僅有2萬多元的情況下,與拍賣公司惡意串通,開出50萬元的空頭支票做競買保證金,導致破產企業被低價出售。7月12日,被湖北省襄樊市中級法院裁定拍賣行為無效,有效防止了價值1500余萬元的國有資產流失,200多名破產企業職工拍手稱快。
襄樊市糖酒副食品總公司于2000年12月進入破產程序。2003年12月21日,糖酒總公司清算組與襄樊許經電器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意向收購協議”,約定許經公司出資1537.25萬元整體收購糖酒總公司全部不動產。此時,許經公司僅在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了企業名稱預核手續,尚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依法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為辦理工商登記,2004年1月2日,清算組與許經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證明許經公司有固定經營場所。同年3月11日,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許經公司頒發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為100萬元。清算組遂委托湖北大成拍賣有限公司對糖酒總公司整體資產公開拍賣,并定于3月16日舉行拍賣會。
2004年3月15日,許經公司按湖北大成拍賣有限公司要求支付50萬元競買保證金,辦理了競買登記手續。次日,襄樊一帆紙業有限公司向湖北大成拍賣有限公司提交了一張面額為50萬元的現金支票,支票出票日該單位銀行賬戶的存款實際金額僅為24906.58元,拍賣公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即為該公司辦理了競買登記手續。至此,參加糖酒總公司資產拍賣的競買人為許經公司和襄樊一帆紙業有限公司兩家。3月16日,許經公司以保底價1540萬元競得糖酒總公司整體資產,湖北大成拍賣有限公司給許經公司出具了拍賣成交確認書。2004年4月7日,清算組在買受人未支付價款的情況下,向襄樊市國土資源局遞交土地出讓申請書,并出具虛假證明,虛構買受人已全額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事實,導致國土資源部門向許經公司頒發了土地使用權證。由于買受人逾期無力支付成交價款,造成200多名破產企業職工得不到安置。今年6月,清算組向襄樊中院提起訴訟,要求依法裁定該拍賣行為無效。
襄樊中院審理后認為,襄樊一帆紙業有限公司在明知其銀行存款金額不足的情況下,出具空頭支票,以獲得競買人資格參與競買,主觀上具有獲得非法利益的惡意。大成拍賣公司在接受襄樊一帆紙業有限公司的現金支票后,不辦理提現,準許襄樊一帆紙業有限公司參加競買,主觀上具有使不符合拍賣法規定而應當中止的拍賣活動得以合法實施的惡意,損害了清算組及債權人的利益。遂依法裁定:確認湖北大成拍賣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6日實施的對糖酒總公司整體資產的拍賣行為無效。國土資源部門已依據法院的裁定,解除了與許經電器公司全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注銷了已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