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一次性使用紙杯的衛生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健康權益,近期我所對全區內市場銷售的18種一次性使用紙杯進行了專項衛生監督抽檢。以GB15979—2002、GB18006.1—1999、《消毒管理辦法》和《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為判定標準,經對所抽檢的一次性使用紙杯進行產品標簽審核并對產品細菌總數、真菌菌落總數、熒光物質進行檢測,合格11種。其中,南寧市巨泰紙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示的衛生許可證號為“南衛食字(2002)第08564號”的“巨泰牌環保紙杯”、“德凱牌環保紙杯”、“信德利牌一次性紙杯”為無衛生許可證產品;南寧市書和餐具廠生產的“書和牌紙杯”和浙江黃巖中南塑料廠生產的“中藍牌環保紙杯”未標示生產批號(或日期);安順市富強塑料廠生產的“富強環保紙杯”標示無效衛生許可證號;南寧市八環經貿有限公司生產的“八環加厚紙杯”細菌總數、真菌菌落總數超過國家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對此次檢查的違規產品,我所已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相關生產企業召回不合格產品,并依法對相關生產企業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