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汰造紙等落后產能時間
據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江國成劉雪)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國家環保總局30日公布了淘汰造紙等行業落后產能時間表,要求各地依法淘汰不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規定,環保評審不達標、超標或超排污許可證要求排放的落后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生產能力。
通知說,依據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綜合各地和行業產能布局情況,“十一五”期間我國計劃淘汰落后造紙產能650萬噸,落后酒精產能160萬噸,落后味精產能20萬噸,落后檸檬酸產能8萬噸;實現減排化學需氧量(COD)124.2萬噸。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確定屬地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將計劃指標分年度、分行業落實到企業。要與落后產能企業所在地市、縣政府有關部門簽訂淘汰落后生產能力責任書,明確落后產能淘汰時間、淘汰方式(停產、拆除、關閉、轉產、重組)和要求,限時按期淘汰。
通知說,對列入淘汰落后產能名單而不按期淘汰的企業(含國家產業政策明令禁止新建的酒精生產線、味精生產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關停。供電部門依法停止供電;質檢部門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環保部門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布或依法辦理注銷登記。要防止落后產能停而不汰,嚴禁落后產能異地轉移,嚴把企業重組、轉產的準入關,堅決杜絕落后產能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