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啟動以來,全縣18家關停整頓的造紙企業都已基本落實關停整治方案,但在縣環保局部門的多次督察中發現,梅林橋鎮高橋草紙廠在停產后仍有再生產現象,5月19日,湘潭縣法院依法對該紙廠追求其法律責任。
據了解,在這次湘潭縣關閉年生產能力1萬噸以下的廢紙造紙企業的專項行動中,縣環保局于去年12月29日對縣高橋草紙廠下達了責令停產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廠立即停止生產,并于今年3月18日申請縣人民法院對其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予以執行?h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分別于4月15日和4月22日對該廠下達了行政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
在當天的督察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廠拒不履行縣人民法院關于停產的生效裁定,仍然在繼續生產,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縣高橋草紙廠負責人何雨林作出拘留15日的處罰決定,并要求該廠立即停產。此次行動也確保了湘潭縣造紙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