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棗莊市昊申紙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到大隊如數上交了兩萬元罰款。
日常檢查時,棗莊公安消防支隊臺兒莊大隊監督人員發現,棗莊市昊申紙業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等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大隊決定對該單位的違法行為予以合并執行,共處罰款兩萬元。
目前,該單位已按照規定整改隱患,確保了場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