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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福州市林業部門的消息,截至4月底,福州全市森林綜合保險在保面積已達1035.15萬畝,總參保率達91.53%,其中生態公益林473.36萬畝,參保率達100%;商品林561.79萬畝,參保率達85.44%。
森林保險作為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的重要機制,不僅有利于林業生產經營者在災后迅速恢復生產,促進林業穩定發展,而且可減少林業投融資的風險,有利于改善林業投融資環境,促進林業持續經營。只有做好了森林保險,免去林企林農、金融機構和社會各方人士的后顧之憂,福州市生態文明建設才能真正匯聚各方力量,走上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道路。
為推進森林綜合保險工作,今年以來,福州市林業部門將森林綜合保險作為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及早部署,持續推進。按照省林業廳、財政廳、人保財險分公司聯合印發的2014年森林綜合保險方案,今年保費每畝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600元。保險責任包括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暴雨、暴風、洪水、滑坡、泥石流、冰雹、霜凍、臺風、暴雪、雨凇、干旱等造成的保險林木受害損失。
據了解,2013年以來,福州市參保森林因暴風、暴雨、病害、蟲害、火災、臺風等災害報險44起,獲森林綜合保險賠償354.38萬元(其中閩侯縣因火災、臺風災害獲賠72.27萬元,羅源縣因蟲害、臺風災害獲賠6.72萬元,閩清縣因火災、臺風災害獲賠73萬元,永泰縣因暴風、暴雨、火災、臺風災害獲賠172.94萬元,福清市因臺風災害獲賠18.94萬元,長樂市因臺風災害獲賠9.8萬元,晉安區因暴風災害獲賠0.5萬元;馬尾區因暴風災害獲賠0.2萬元),尚有羅源縣、永泰縣、晉安區因森林病害、蟲害、火災等災害估損97萬元,保險正在賠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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