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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近日下發《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了今年的減排目標任務。根據《意見》,福建將繼續實施減排硬措施,未完成減排任務地區將遭項目限批。
《意見》明確,今年福建的減排目標任務為:和去年排放總量相比,化學需氧量減排0.5%,氨氮減排1%,二氧化硫減排1%,氮氧化物減排4%。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地區和企業實行“一票否決”,暫停其新增相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污水處理廠建成一年后負荷率未達60%的地區,實行區域內新增水污染物建設項目環保限批。
《意見》要求,力爭上半年完成43個省級綜合改革建設試點鎮污水集中處理,全面啟動“六江兩溪”流域沿岸1公里范圍內的鄉鎮污水處理工作,確保完成長樂潭頭等9個列入國家責任書的2014年度重點項目的污水處理廠新(擴)建任務,全面完成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省級以上(含省級)工業園區要全面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對未按期完成的,實行園區限批和摘牌。
《意見》指出,年底前福建90%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加快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
此外,福建省還將出臺比國標更嚴格的行業排污標準,其中制漿企業比國家現行標準最高從嚴80%,造紙企業最高從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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