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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記者從日照市環保局獲知,從今天起,取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預審申報程序,除由山東省環保廳審批的造紙、釀酒行業的申報登記仍按《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執行外,日照市環保局不再受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預審申報材料。?
據介紹,環評預申報制度即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環評編制之前向環評審批機關進行預申報,內容包括項目建設地點、生產工藝、污染防治措施等內容。通過預申報,環評審批機關能夠提前獲知建設項目基本內容,并就項目建設的環保可行性進行評估,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預申報不予通過。
但據日照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預申報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個別建設單位誤把環評預申報作為環評審批手續,延誤了環評手續的辦理進度,甚至出現個別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另外,環評預申報增加了審批環節,相應地延長了建設項目環評編制的時間以及環保部門受理審批的時間,降低了辦事效率。
為了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經日照市環保局研究,決定取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預審申報程序。自2014年7月1日起,除由省環保廳審批的造紙、釀酒行業的申報登記仍按《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執行外,日照市環保局不再受理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預審申報材料。?
建設單位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要求,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獲得批準前不得開工建設,一切“未批先建”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建設單位自負。對需要通過預審申報解決的“是否符合產業政策”、“是否符合規劃要求”、“環評文件由哪級環保部門審批”等事項,請建設單位向環評編制機構咨詢。對于環評編制機構無法判定的,可向日照市環保局行政服務科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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