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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環境污染源企業監管工作,貴州省環保廳近日出臺《貴州省企業環境保護誠信管理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將企業劃分為環保誠信、環保良好、環保警示、環保嚴管4個類別,分別掛綠牌、藍牌、黃牌、紅牌,綠牌企業將在項目批復、專項資金補助等環境行政工作中得到大力支持,而紅牌企業若出現環境違法問題,將被從重從快處罰。
實施環境保護誠信監管的范圍包括環境保護部、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保部門公布的重點監控企業;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紙、釀造、制藥、發酵、紡織、制革和采礦業16類重污染行業內的企業;從事能源、自然資源開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開發建設活動,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的企業,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上一年度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等十類企業。
各市(州)、縣(市、區)環保部門將按照各企業的環境行為誠信狀況,對所轄區域內的企業劃分為環保誠信、環保良好、環保警示、環保嚴管4個不同管理類別,分別掛綠牌、藍牌、黃牌、紅牌。分類名單確定后,將在10個工作日內在本級環保網站上設置專欄予以公示。
4個類別的企業都有不同的分類標準,其中,符合以下5個條件的即可成為一類企業(環保誠信企業):模范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近三年內無環境違法行為,未受到環保行政處罰;環境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范,環保檔案資料完整;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規范,近三年內運行基本正常,污染物基本穩定達標排放;近三年內危險廢物管理規范;近三年內無環境信訪投訴或媒體曝光情況,或雖有環境信訪投訴或媒體曝光情況,但經查證不屬實。
根據《意見》,對獲得綠牌的環保誠信企業,環保部門將向企業發放“環境保護誠信企業綠牌”,日常監管以例行檢查為主。與此同時,將建議項目監管部門在項目批復、專項資金補助等環境行政工作中給予此類企業大力支持。
而對環保嚴管企業(紅牌),環保部門將向企業發放“環境保護嚴管企業紅牌”,嚴格環境監管執法,增加現場監管頻次,一旦發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后,將及時進行調查取證,從重從快進行處罰。同時建議項目監管部門在項目批復、專項資金補助等環境行政工作中對此類企業不予支持。
《意見》提出對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分類監管企業通過自身努力、完善環境管理機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規范環境管理行為,環境違法問題整改合格,達到上一類別條件的,可申請上調類別。相反,若監管企業如發生環境違法行為、對環境造成影響、因環境問題被群眾投訴或舉報并被查實、被各級環保部門實施掛牌督辦,將由其直管的環境監察機構按照分類標準,于10個工作日內直接下調其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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