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東莞市2025年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第一批)公布。其中,4批次衛生紙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為“可遷移性熒光物質”。
對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東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或銷售企業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