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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國商務部認為中國“棉紙”(tissue paper)以低于正常的價格在美國銷售,因此決定對所有涉案企業均征收112.64%的反傾銷稅。
中國紙業曾在進口反傾銷案中揚眉吐氣,2001年底金東紙業、山東泉林、山東萬豪、上海江南造紙廠4家銅版紙廠商,在中國造紙協會的支持下,攜手提起申訴并最終勝訴。過去“啃”得動“銅紙”,如今卻“啃”不動“棉紙”,業內專家指出,在貿易摩擦中態度消積、協作不足是其中的“死穴”。
為何不應訴
本次反傾銷案始于2004年2月17日,當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接受了曼紙業有限公司等7家造紙公司和美國造紙同業國際工會提交對棉紙、皺紙提起反傾銷調查申請。隨后,美商務部于9月21日裁定初步傾銷存在,并于去年11月30日宣布我皺紙制品終裁成立,至此皺紙出口大門徹底關閉。
但美方商務部立案后,發現“棉紙”案較為復雜,即對兩種產品分開進行調查。“令人詫異的是,涉及的中國企業應訴的很少,時間就這樣白白過去了。”中國造紙協會有關負責人并不愿意透露有幾家企業在本案中應訴,只是強調很少。
負責該案件的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反傾銷專家金焰稱,中國紙品企業比較消極,沒有形成強大的應訴力度。美商務部還認為2家主要應訴企業 “在能力范圍內沒有盡量配合調查工作”。
中方企業不應訴的理由似乎顯而易見,那就是成本過高。如江蘇某企業一位姓趙的小姐說,公司只有棉紙一種產品出口美國,占出口比例太小,所以忽略不計。如果應訴,花費的時間、金錢、精力太多了。公司小、資金少、人手少還要應訴,不合算。
然而,“成本過高”的背后還有一個誰愿意支付成本的問題。
查看一下美國商務部網站提供的涉及出口棉紙、皺紋紙的反傾銷企業,可以發現涉及的企業大多數是貿易企業,生產制造企業沒幾家。趙偉說“造紙企業不知道哪條路可以走出去,這里面有許多歷史遺留的原因。”目前我國多數造紙企業的出口戰略,仍然主要是借助貿易公司來完成的。
對貿易企業來說,業務范圍通常比較廣泛,如深圳某貿易企業自稱姓趙的負責人說,“我們公司出口‘棉紙’和皺紋紙不過占總銷售3.5%左右, 出口美國的數量就更少,所以沒有應訴。
因為牽扯到了自己的產品,生產企業自然就無法如此超脫,但又陷入孤軍奮戰的困境。福建鐃山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內棉紙產、銷量及出口量最大的企業。公司有關人士稱,該公司產品60%以上出口歐美、東南亞及港臺地區,產品國內市場占有率達40%以上,美國的市場占其出口總額的36%。造紙協會方面說,該公司曾很主動的準備應訴,但在業內沒有得到多少回應。
協作是根本
“支撐中方企業應訴的是利益,更具體的說,是‘自身的利益’”。金焰說。
金焰認為,按說深圳市企業的條件最好———因為今年初就設立了反傾銷應訴專項基金,總額1000多萬元,資助該市企業的律師費用,資助比例10%-30%,就是說,涉及美國棉紙反傾銷案的深圳企業若應訴,專項基金可以資助三成,這么優越的條件,政府也再三提醒,可是企業仍未有動作。
不管政府支持的力度有多大,應訴企業總也要掏自己的腰包,而一旦勝訴,所有同行都會受益,應訴的企業多少蒙上了幾分“舍己為人”的色彩。有關專家指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與我國企業出口過度依賴價格競爭策略有關。被展開反傾銷調查之后,國內企業在應訴組織上又不能將企業個體利益與行業整體利益統一起來。
趙偉說,所謂的“棉紙”實際上并非準確概念,應該說是用“棉漿制成的紙”,因為棉花成本很高,所以這種紙附加值高,產量卻不大,在紙類出口中所占的份額有限。但是,他認為反傾銷的意義不僅在于一城一池的得失。“企業不應訴就等于不戰自降,從此徹底退出市場。”
行業協會希望企業應訴,但應不應訴是企業行為。從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來看,不管涉案企業是否應訴,都要被征收112.64%的反傾銷稅,即使要求單獨稅率的企業也不例外,因此若所有的企業都抱有坐享應訴成果的幻想,最終是大家都要付出代價。
專家指出,從國家政策的層面來說,我國應建立完善的對外貿易法律規范。組建相應的行業性組織,使我國企業在出口時避免出現自相殘殺的情況。同時,應盡快建立同行業外貿企業的信用等級制度、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獎懲制度,這樣可以使我國的企業對外出口時能夠統一協調,既維護了國家整體利益,也兼顧了企業的個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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