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來,率先在安徽探索試行的安徽太島農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林權流轉”改革方式,在為安徽林業產權改革帶來了巨大商機的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和各種議論。究竟什么是“林權流轉”?“林權流轉”是否是解決我國“三林”(林區、林農、林業)問題根本途徑?“林權流轉”能否形成投資者和林農、企業和政府帶來“三贏”的局面?為此,記者專門對安徽太島農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有關方面進行了深入實地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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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島農林“四宜”營林的
產業化模式
造紙需要木材,我國又是木材資源相對匱乏的國家,要解決這個矛盾,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只有走林紙一體化的道路。以產業形式發展工業人工林,才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天然林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及其生態功能。通過造紙業與林業的有機結合,以速生豐產用材林為造紙業提供原料,形成“以紙養林,以林促紙”的可持續發展環境,實現造紙業和林業的共同發展。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做出了《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的文件,文件特別提出“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干部職工、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城鎮居民等都可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
為響應黨中央的號召,也是基于這樣的一個社會、生態、經濟效益并進的可持續戰略發展思路,作為以農林綜合開發、醫藥、造紙、礦業開發、房地產等主導產業的大型民營企業集團———安徽太島集團,于2003年6月,投資1200萬元,正式組建了安徽太島農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專門從事優質速生林研發、種植、科技服務和中藥材GAP生產等農林綜合開發,實施被稱之為安徽最大的林紙一體化的“中國太島農林科技產業園”工程項目。
他們按照“以林促紙,以紙養林”的模式,以太島農林科技催生太島淮河紙業;以太島淮河紙業帶動林業綜合開發產業鏈,以林業綜合開發產業鏈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的戰略思路,通過營造50萬畝楊樹豐產原料林基地和30萬畝薄荷、板藍根等中藥材套種基地為基礎,進一步形成15萬噸化學機制木漿,配套年產30萬噸高級印刷造紙和年產4000噸薄荷油等中藥材的林紙藥一體化新的產業格局。
通過集約化、高科技、企業化的方式,以市場需求和市場收益為動力,有效調整基地農村的產業結構,為中國農林產業成為高效富民產業,探索出一條“宜租則租、宜股則股、宜合則合、宜盟則盟”的快速擴大農林發展空間的產業化模式新路子,得到了廣大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民以及投資合作者的歡迎和好評。
安徽太島集團董事長張彥對記者說:“民營企業參與造林不是一帆風順的事,要讓鄉鎮干部和農民理解和信任,并保證他們的利益,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僅阜陽地區每年就有150萬畝的造林任務。我們和農民算了兩筆賬,一畝地一年種兩季糧食即小麥和大豆,除去各種投入,每畝只有500元的收益。如果遇到自然災害,可能減產甚至顆粒無收。如果把土地承租給公司造林再返承包,并套種薄荷等中藥材,每畝收益都在1000元以上。農民心里有桿秤,通過算賬,確實給他們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和實惠,這造林的積極性怎么能不高呢?”
2004年5月15日,太島農林科技公司正在運作的“林紙一體化”和“薄荷產業化”項目被安徽省人民政府列為安徽省“861”行動計劃,2005年1月28日,作為“林紙一體化”項目中的前期工程———安徽太島50萬畝楊樹速生豐產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被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批準為全國重點項目,2005年12月15日,50萬畝速生豐產工業原料林基地項目已由安徽省林業廳批準立項,2006年2月,安徽太島林紙一體化原料林基地建設項目被安徽省政府列為“十一五”林業建設四大重點項目之一。
截至目前,太島農林已有林場林管區22個,500畝以上的苗圃基地3個,已建成自有林地6.2萬畝,合作林11.2萬畝,已初步構成自有林、合作林為主的速生林基地建設的基本框架。
對于張彥和太島集團對國土綠化的貢獻,2005年12月30日,國家林業局、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和全國工商聯授予張彥董事長“全國光彩國土綠化貢獻獎”,并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親切接見。
太島農林“林權流轉”
的市場化運作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提出“加快推進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國家鼓勵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各種社會主體都可以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流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可依法繼承、抵押、擔保、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的出資或條件。積極培養活立木市場,發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促進林木合理流轉、調動經營者投資開發的積極性。”
這一文件充分表明,中國林業改革的必要性與緊迫性,而林業改革又必須從產權制度改革入手,只有林權流轉,才能使中國林業走向市場化和社會化之路,也才能夠實現由國家造林向社會化造林的轉變,從而實現由政府投資造林向市場化投資造林的轉變。
為著力實施“林紙一體化工程”,盡快形成50萬畝速豐林原料基地,太島農林公司根據中央9號文件的精神以及最近國家出臺的林權制度改革政策,將企業資源轉化成資本、擴大再生產,林木長成后公司作為紙漿原料收購投資者的林木,盤活資金存量,公司在依法、自愿的基礎上,以“林權流轉”的方式尋求合作者。
作為“綠色期貨”,我國目前的“林權流轉”還處在探索試行階段,還存在一定的風險。尤其是能否保證投資者的權益和利益,引起了一些媒體的質疑和爭議。對此,張彥接受記者專訪時說道:“既然是投資,就有風險,但我們認為,通過‘林權流轉’,可將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首先,公司的‘林權流轉’主要是4年以上樹齡的林木,受自然氣候影響林木產量的幾率很小,同時我們栽種的是歐美系速生楊,多個品種混合栽植,有效遏制病蟲害的傳播。其次,公司是安徽最大的民營農林企業,有著造林、育林和護林一條龍營林隊伍,和農林科研機構和林業管理部門有著長期合作關系,在技術、管理上有著充分的保障。第三,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在未來的5年至10年中,我國的木材需求量將從2005年的7000萬立方米,上升到1.3億立方米。當太島淮河紙業2008年開工后,自我消化的工業原料林越來越大。因此,市場供不應求,不大可能出現賣不出去或價格走低的風險。”
記者隨同林業部門技術人員在太島農林安徽肥東、阜陽、亳州一些縣市的林場調研時實際測量,其中速生楊最粗胸徑已長至20cm,最細的胸徑都在12cm-16cm左右。林業部門技術人員告訴記者,根據目前長勢,若8年為一個輪伐期,下一個2-4年的林木生長速度較快,無特殊情況(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因素),活立木蓄積量均可達到15立方米左右。記者還專門采訪了已獲得林權證的投資合作者,他們認為太島農林的“林權流轉”是公開透明的、是規范的、是負責任的,真正做到“林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規范發展“林權流轉”
近幾年來,投資林業在國內風起云涌,方興未艾,其間,不乏魚龍混雜,泥沙俱下,有的借投資林業為名,詐取錢財之實;有的無公司執照、無批準項目、無投資資金,到處招搖撞騙,這樣不僅嚴重阻礙了林業的可持續發展,隱含著社會不安定的因素,也引起了各級政府的擔心和不安。
記者在采訪中,一些業界人士和主管部門認為,“林權流轉”尚屬改革探索之中,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因噎廢食;既要鼓勵發展,又要加強規范監管。
其一,進行林權流轉,必須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的林木和林地使用權,且流轉的林權所涉及的受益處置與分配、經營主體與經營關系、經營范圍與經營時限等方面不得存在爭議。否則就不能林權流轉。同時要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法合規”的原則,林
權流轉做到程序合法,操作到位,合同規范,手續完備。
其二,加快建立規范有序的林權流轉機制,適應投資林業和林權流轉快速發展形勢需求,要按照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不改變林地用途和“合法、自愿、公開、誠信”的原則,抓緊制定林權流轉規范性文件,對林權流轉的范圍、方式、程序、合同內容、林權登記、收益監管、獎懲措施等做出具體規定。
其三,加快建立健全林權流轉社會化服務體系,抓緊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場,林權服務中心或林權要素市場等多種形式的林權流轉社會化服務平臺,形成縣、鄉、村一體化互動互聯網絡。要抓緊建立健全林權流轉評估服務組織,盡快形成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規范體系。
其四,政府有關部門要在加強監管的同時,對于規范操作、經營實力強的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在政策、輿論、生存環境上給予支持,鼓勵他們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