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日前從濟寧市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濟寧市印發《關于做好承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決定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6項,其中下放到縣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10項。通過此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除個別明確由市級核準的項目外,我市市級絕大部分行政審批事項都下放到縣級投資主管部門。
此次取消7項行政審批項目分別為企業債券發行審批、企業投資(20億元)擴建民用機場項目核準、企業投資紙漿項目核準、企業投資日處理糖料1500噸及以上項目核準、企業所屬的高等學校新校區建設項目核準、外商投資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規定需核準的項目外,《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允許類項目、沒有中方控股(含相對控股)要求的鼓勵類項目核準、企業境外投資中,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中方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項目核準。下放的26項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包括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投資項目、水利電站建設、煤炭開放、旅游開發資源保護等。
濟寧市將對承接的行政審批項目,相應調整城鄉規劃、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相關前置審批條件的審批權限。對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一律取消,不再變相實施;對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的投資事項,按照備案管理的要求,規范備案行為,不折不扣地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同時,我市還將減少項目前置審批條件,簡化前置審批條件的審查內容,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理效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除保密事項外,將項目申報情況、審批過程、審批標準、審批結果全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