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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交易,通俗的講,就是指標買賣,你這多的,就賣給那邊少的,如此一來,多的不至于浪費,少的也不至于因為指標制約而影響工農業生產和生活的正常運行,如此可以達到水資源的有效利用。”水科院副總工程師程曉陶稱。
近日,水利部專門召開部黨組會議,專題研討水權水市場建設有關問題。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一位研究員表示,這次會議是為了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講話而專門召開的,以水利部長陳雷為首的部領導參加。
程曉陶表示,此前中國的水資源分配一直沿用的是計劃經濟的模式,例如黃河水資源的分配,是按照1987年的分水方案分給沿河的各個省。然而,經過這么多年,各省的經濟發生巨大變化,對水的需求也隨之改變,例如山西陜西兩省,以前是以農業為主,對水的需求相對較少,但后來出現了煤、石油、化工等工業,這些對水的需求很大,因此需要對水資源指標分配進行調整,“實際上,微調一直是有的,但目前缺少的是一個全局性的、行之有效的水資源指標體系和水權市場。”程表示。
陳雷: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水利部部長陳雷在上述會議上首先提到建立水權市場的艱巨性和長期性。他表示目前需要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的關系。水權水市場建設要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政府要在用水總量控制、水量分配、水資源確權登記、用途管制、水市場培育與監管等方面更好發揮作用。在權屬明晰之后,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依靠經濟手段激勵用水戶節約用水,促進水權合理流轉,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是注重效率與保障公平的關系。建設水權水市場,既要鼓勵通過水權交易,推動水資源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和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又要切實加強用途管制和水市場監管,保障公益性用水需求和取用水戶的合法權益,決不能以水權交易之名套取用水指標,更不能變相擠占農業、生態用水。
三是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的關系。鼓勵大膽探索和試點先行,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類型的水資源確權登記和交易試點。同時,要及時總結實踐探索成果,搞好戰略規劃和頂層設計,積極推進確權登記、水權交易、用途管制、水市場監管等方面的制度創新。
水權市場待建
河南水利廳水資源處的一位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目前河南省也在積極做水資源總量分配和水權交易的試點工作,他總體感覺這個事情阻力很大,原因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的減弱,水資源的總量在不斷減少,而用水的需求在急劇增長。尤其是華北地區,本來就是歷史上的缺水地區,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誰也不愿意本部門、本地區吃虧,都盡量多報指標,由此引發的利益糾紛十分復雜,有時候往往需要通過地方一把手領導過問才能解決問題。
實際上,水權交易市場在一些國家已經運作多時,水利部門也已經就這個問題進行過長期的研究和試點工作,就在今年年初召開的水利部廳局長會議上,水利部印發的《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也將水權市場建設作為今年以及未來水利改革的重要事項和抓手。
按照上述指導意見,水權市場的建設有以下步驟:一要建立水權配置體系,這是水權水市場建設的基本前提。要抓緊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快江河水量分配,確定區域取用水總量和權益。要積極穩妥地推進水資源使用權確權登記,將水資源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落實到取用水戶。二要建立水權交易體系,這是水權水市場建設的關鍵環節。要根據實際需求,鼓勵和引導地區間、用水戶間開展水權交易,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流轉方式,積極培育水市場。要借鑒土地交易、林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等平臺建設經驗,研究建立國家、流域、區域等層面的水權交易平臺,開展水權鑒定、水權買賣、信息發布、業務咨詢等綜合服務,促進水權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開展。三要建立水權監管體系,這是水權水市場建設的重要保障。要依據水資源規劃、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規劃和政策,區分農業、工業、服務業、生活、生態等用水類型,嚴格實行水資源用途管制,特別是在農業用水轉移中,要充分考慮農業用水需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合法權益。要強化對市場準入、交易價格、交易用途的監管,建立水權利益訴求、糾紛調處和損害賠償機制,維護水市場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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